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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临沂办了7个展会 将获78.48万元奖励

发布日期:2019-07-01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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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净水机博览会、玩具产业及婴童用品博览会、农资及苗木花卉交易会、汽车用品及配件展览会等一季度我市举办的7个展会,将获得会展业专项资金奖励。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日前,市商务局对临沂市2019年一季度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情况进行了公示。

 

根据《临沂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会展办初审和现场评审等程序,拟对2019年一季度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的第十三届临沂太阳能·净水机春季博览会等7个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进行奖励,获奖的7个展会总展位数为5524个,奖励总金额为78.48万元,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5日至5月9日。根据公示,第十三届临沂太阳能·净水机春季博览会展位数1620个,为省级品牌展会,获奖39.44万元;第四届临沂玩具产业及婴童用品博览会展位数为344个,获奖3.44万元;2019第16届临沂农资及苗木花卉交易会展位数为610个,获奖6.1万元;第19届临沂汽车用品及配件展览会展位数为1440个,获奖14.4万元;2019第17届临沂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及零部件展览会展位数为885个,获奖8.85万元;2019第三届临沂胶带母卷机械辅料展销会展位数320个,获奖3.2万元;第五届临沂艺术品博览会展位数305个,获奖3.05万元。

《临沂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对在本市专业展馆内举办,标准展位总数在300 个(含)以上,展期 2 天(含)以上,市外参展企业超过30%,且展示内容与展会主题符合程度达到90%(含)的经济贸易类展览项目予以扶持和奖励。鼓励大、中型展会继续做大做强。对展会规模超过600个标准展位,且在本市连续举办的展览项目,按照每个标准展位1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鼓励小型展会快速发展壮大。对规模在300-600个标准展位的展览项目,年度内(2019 年)首次举办的,按存量奖励,每个标准展位奖励100元;再次举办的,除每个标准展位奖励100元以外,加大对增量部分的奖励,以上一届展会展位数为基数,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奖励300元。对连续扶持五届,仍不超过600个标准展位的,不再予以扶持。第九条规定,对已获评省级品牌展会的项目,符合第八条规定的,奖励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 20%。

(沂蒙晚报记者王泓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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