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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店会展业补贴政策出台 办展会最高补贴60万

发布日期:2018-03-3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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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8日从张店区相关部门获悉,《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明确规定对会展经济招商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对规模达1万平方米(或国际标准展位500个)以上、举办时间3天以上的专业性展会,对展会主(承)办单位最高可补贴60万元。

《意见》明确对规模达1万平方米(或国际标准展位500个)以上、举办时间3天以上、展示内容与展会主题符合程度达95%以上的省级以上流动性展会或外来会展主办机构在张店区长期举办的专业性展会,对展会主(承)办单位,给予第一年(届)每万平方米18万元奖励、第二年(届)每万平方米15万元奖励、第三年(届)每万平方米12万元奖励。同一展会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室外展览面积按50%折算为室内面积。

对于成功引进上述省级以上流动展会的单位或社会组织,对引进方给予每万平方米1万元的奖励。

对在张店区举办的,通过市场化运作策划引进的,实际会期达2天及以上、参会人数达300人以上、有来自5个以上省、直辖市、自治区代表参会的全国性行业大会、论坛、研讨会等大型会议的主(承)办单位,会议参会人数在300—500人的,给予主(承)办单位3万元补助;参会人数超过500人的,给予5万元补助。国际性会议补助提高20%。

      来源:大众网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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